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2号)和《曲靖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凡笔试科目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须按规定取消遴选计划。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曲靖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情形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需按比例递减或取消岗位遴选计划、调整面试比例、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的,由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确定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遴选岗位变动情况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1.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2.同一岗位遴选人员的面试须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地点和同一时段内完成。
(二)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遴选程序。面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持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选中抽取,每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组成当场次面试考官。面试考官由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选派,其中,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考官不得超过2人。面试专业技术岗位的考官中,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4人。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日,14:30开始直至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2号会议室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前7天由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或另行通知。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于2023年7月2日14:00到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必须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遴选程序人员。遴选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遴选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遴选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遴选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遴选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则进行专业测试,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九、体检、考察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有关事项,按2023年3月17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2023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有些文件规定(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遴选纪律的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遴选单位0874―3219649
主管部门0874―3219553
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部门0874―3124789
曲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21618&l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