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96.5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31日(周三)24: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Lchbjzp@163.com(“粮储河北局招聘”首字母)。
(二)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X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XXX处XX岗位面试”字样。
(三)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毕业院校、手机号码等信息。
(四)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五)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如参加面试者放弃面试资格,则自动按照分数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于2023年5月31日17:00时(周三)前将清晰照片发送至Lchbjzp@163.com邮箱。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2023年6月9日(周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下材料,复印件将由我单位留存。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对学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3)。
(四)考生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
(五)所报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下所列材料至少提供其中两项:
1.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5);
2.劳动合同或派遣协议;
3.银行工资流水或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
有多个社会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满足岗位要求所需的历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六)所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分别于2023年6月9日(周五)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进行。其中,报考一三二处、一三三处、五三七处、一五〇处和七七三处的考生上午进行;报考一三四处、一三五处、九三四处、四五七处、八七〇处、九七四处和机关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下午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石家庄亚太大酒店1号楼二楼会见厅(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48号)。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6月10日(周六)全天进行,上午场8:00开始,下午场14:00开始。各岗位面试时间已在面试人员名单中注明,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严格按照上、下午时间安排参加面试。
上午7:20前和下午13:20前,考生需持身份证到达候考室签到,并入闱予以封闭管理。上午7:40前和下午13:40前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石家庄亚太大酒店1号楼(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48号)。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
体检拟定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结束后,我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各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并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如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三)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调查遵纪守法情况、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如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通过,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对象。
七、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考场(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考生不要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交通、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311-89251523(电话、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人事处
2023年5月29日
来源:http://www.lswz.gov.cn/html/ywpd/rsrc/2023-05/29/content_2749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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