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委统战部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镇康县委统战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文秘、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人员应符合公益性岗位关于就业困难的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名: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4.年满2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注:疫情期间,将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畴,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政策执行期限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镇康县户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从事文秘、办公室日常工作、驾驶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5.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监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6.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签订及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聘用期工资2500元/月(实发),单位帮购买五险一金。
(二)无特殊工作安排,周末可双休。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县委统战部办公室(县四班子大楼一楼)
联系人:李春苗
联系电话:0883—6630095
六、报名应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必须是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有学位证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七、招聘程序
(一)招聘由镇康县统战部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评委会由镇康县统战部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试情况,评委会确定拟招聘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镇康县统战部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待报到时需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理。
八、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临时性就业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困难人员应加强学习,尽快提升就业技能,实现多渠道再就业。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六)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七)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镇康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5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cZY5k8Pau-NUPtvblMy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