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后勤食堂岗位2名。
二、岗位职责
根据招聘合同要求,服从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管理,做好临翔区戒毒所食堂的保障服务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经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1.大龄失业人员;
2.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注: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临翔区户籍人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5.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工办1503办公室。联系电话:2123563 联系人:杨警官。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参加招聘人员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注:是否为就业困难人员请到区人社就业服务中心查询)。
5.面试: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由市公安局临翔分局政工办统一组织。
6.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
7.公示及聘用:确定公示人选后进行为期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
2.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1750元/月),工资待遇包括单位部分和就业经办机构拨付部分; 合同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83-2134868。
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
2023年5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1R9CHvklqUMiQzdZ_bC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