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检察系统
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就普洱市检察院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普洱市检察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确认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二)地点:中共普洱市委党校(普洱市思茅区嘎龙路1号)
三、面试方式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其中,考官指导语3分钟内;考生按控辩顺序对案例阐述己方观点各3分钟,自由辩论阶段各5分钟,最后陈述各3分钟。
四、面试成绩
(一)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 puer.jcy.gov.cn/)公布。若考试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分项计算合计后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于2023年5月11日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布。
五、后续工作安排
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请考生密切关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 puer.jcy.gov.cn/)发布的通知,注意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后续招录工作。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须于7:30之前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原件等资料,通过安全检查进入到候考室。
(二)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电源和闹钟)等各类物品,不得带入候考室,按照指定位置统一存放、集中保管,待面试结束后领取。考生携带到考点的各类物品必须符合面试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要求,如果违反,责任自负。
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候考室内工作人员和面试考生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生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上卫生间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
(三)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酌情扣分。
(四)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五)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七)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八)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 puer.jcy.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面试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九)本次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销售、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
(十)其他相关事项请考生详细阅读《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相关规定。
附件:普洱市检察系统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0879-2827314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5日
普洱市检察系统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官助理职位)面试人员名单.xlsx
来源:http://www.puer.jcy.gov.cn/tzgg/202305/t20230505_41249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