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陆良县委宣传部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陆良县委宣传部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6人,主要从事单位辅助性工作。所招聘人员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公益性岗位类别,咨询电话0874-6082327,联系人:资老师。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月4月26日以后出生),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三)招聘专业: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法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文秘类和有机关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工作日内到中共陆良县委宣传部2楼办公室(陆良县东门街23号县人民政府院内)报名,联系电话:0874-6222339,联系人:张雪飞。
4.提供材料:1.《陆良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核表》(见附件)1份。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户口簿)、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五、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会同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六、组织面试
面试由县委宣传部,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不超3年,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五大保险。
(二)扣除社会保险月实发工资:试用期1800元,试用期后每月2000元。
(三)本公告由中共陆良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陆良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审核表.docx
中共陆良县委宣传部
2023年4月26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8&id=21436&lb=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