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都安瑶族自治县户籍。
(二)持有都安瑶族自治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须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须在河池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驻都安瑶族自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2023年广西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网报时间安排如下:
上半年:4月17日9:00至7月6日16:00。
下半年: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实际,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继续放宽到广西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两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从以下两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都安县户籍申请人选择此项);二是居住地(须办理都安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体检。
认定机构不统一组织体检,指定体检医院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三)现场确认。
1.时间:5月15日—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都安县安阳镇城北新区巴谭社区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教育局窗口。
3.需要提交的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备注 |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 1.不统一组织体检,指定体检医院是都安县人民医院; 2.体检表上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一年; 3.体检表用A4纸双面打印; 4.体检表上的相片与网报上传相片一致,并盖体检医院公章。 | |
2 | 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提供) | 户口本原件 | 都安县户籍申请人提供。 |
有效期内居民居住证原件 | 持有都安县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 |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 |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 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申请人提供。 | ||
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 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提供。 | ||
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 驻都安瑶族自治县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出具部门为所属部队或单位。 | ||
3 | 毕业证书原件 | 1.网报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或学信网中可以查询的无需提交;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认定,但必须于认定结束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凭毕业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 3.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 |
4 | 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 ||
5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 网报时,“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已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交;无法核验的,则必须提交原件。 | |
6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 网报时,“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交;核验不通过的,则必须提交原件。 | |
7 | 近期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 |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相片一致,相片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 |
特别说明:
申请人因改名而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要提交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
(四)颁发证书
1.认定机构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地点为都安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教育局窗口,需要邮寄的请与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申请人递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3.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还未获取学历证书的,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供认定工作人员核验。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本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联系人及电话
未尽事宜,请与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韦日丹、蓝洪洲,电话:0778-5272629。为方便沟通,请申请人加入“都安2023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QQ群,群号:531668404。群文件有本通告、体检表、教师资格认定问答等材料供下载。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
文件下载:
来源:http://www.duan.gov.cn/xxgk/zdlyxxgk/shgysy/jyly/jyzcghyls/t163187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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