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流程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者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证明原件,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申请减免报名费的报考者请登录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传真的方式将证明材料提交至云南省人事考试院(传真:0871-63630225),报考者提交材料时,请务必在材料空白位置用手写方式注明姓名、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
未能按时提交证明材料的人员,不能减免报名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网上缴费”栏会显示“缴费成功”提示。如果未显示支付成功的报考者,建议先支付报名费,防止影响考试。
(二)申请减免报名费后已缴纳的报名费退还
申请减免报名费并已经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请保持原缴费渠道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