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卫考办发〔2022〕1号)要求,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5、16、22、23日举行。为保证我市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在我市工作或档案存在我市的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曲靖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类别的考试。
(五)2023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以执业注册后的聘任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后的聘任时间算起。
(六)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023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相关专业时,保留2023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2024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九)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取得省级合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符合其它相应报名条件,经所在单位、县(市、区)、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可报名参加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
二、报名管理
(一)考试报名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2日期间,到考生单位或档案存放地所属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区)报名点现场确认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麒麟区报名点: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曲靖麒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楼513室),联系电话:0874—3137222。
宣威市报名点:宣威市卫生健康局104办公室(宣威市龙堡中路6号),联系电话:0874—7206878。
马龙区报名点:马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马龙区通泉街道绵新路北侧,马龙县三中旁),联系电话:0874—8880179。
沾益区报名点: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沾益区杜鹃西路5号),联系电话:0874—3164827。
富源县报名点:富源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富源县建设路217号),联系电话:0874—4611816。
罗平县报名点:罗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罗平县文笔路71号),联系电话:0874—8219865。
师宗县报名点:师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师宗县康育路10号),联系电话:0874—5697723。
陆良县报名点:陆良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陆良县中枢镇启明小街149号),联系电话:0874—6222395。
会泽县报名点:会泽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科(会泽县中医医院对面政务服务大厅后面),联系电话:0874—5688197。
(二)报名信息修改
各报名点负责及时登记考生错误信息,上报考点进行修改,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月12日前,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修改,后果自负。
(三)考生缴费
云南省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费采取“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卫人发〔2019〕37号)规定收取考试费用,每人每科70元,缴费时间为2023年2月17-28日,逾期未按考点规定时间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考试地点、成绩发布及成绩查询
(一)2023年4月6—2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具体考场、注意事项详见个人《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地点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在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
(四)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四、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科目
2023年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五、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限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标准白底彩照)、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交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由单位统一收集汇总后报名所需材料证件,到对应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确认,完成报名程序。
2.考生在报名时注意“医”和“技”不要选错,认真对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3.考生个人报名信息中“单位名称”必须是标准统一、规范的本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
4.对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直接报考“初级(师)”的,须提供《曲靖考点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生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5.报名需要提供材料详见《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审核材料清单》(附件4),2022年在云南考区报名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报考专业不变的考生(历史考生)只需提供审核签字盖章的《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和单位审核盖章的《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单》一份(成绩查询单复印在《申请表》背面,材料为一页a4纸)。若2023年报考专业和2022年报考专业不同的,或2022年未在云南省报名参加考试的,则须按照“新考生”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
6.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为a4纸张规格,且要复印清楚,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7.所有证明材料均使用电脑打印,严禁涂改,且须加盖单位的行政公章,不得使用单位内部科室及部门的印章,印章必须加盖清楚。
来源:http://wsjkw.qj.gov.cn/news/a/202212/02979101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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