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2022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录用相关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央特岗中国足彩网考试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中央特岗中国足彩网考试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面试及后续录用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回避原则。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
2022年8月14日8:30—18:00,进行集中资格复审;
2022年8月15日8:30—18:00,对递补人员进行个别资格复审。
2.地点:镇康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本人必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否则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考生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目前已经认定但还没有领到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必须提供认定机构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进行复审并提供复印件1份。
2.资格复审不通过、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相关证件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面试、聘用资格。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聘用环节的人员,必须本人填写《镇康县2022年特岗中国足彩网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放弃申请表》(见附件),报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因上述等原因导致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请考生对照笔试成绩排名和进入资格复审情况(详见附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务必于8月14日参加集中资格复审,同时请排名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后几名的人员做好递补准备。
三、面试对象的确定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学科岗位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分学科现场说课方式,即由评委分别在指定教材中,选择任意1篇(章、节、课)供考生说课。
五、面试教材
(一)小学数学岗:六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卢江/杨刚);
(二)小学语文岗:六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温儒敏);
(三)小学体育岗:六年级上册(云南出版集团公司 晨光出版社.责任编辑王肖赫);
(四)初中语文岗: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温儒敏);
(五)初中数学岗: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林群);
(六)初中英语岗:九年级全一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刘道义/郑旺全)。
(七)初中物理岗:九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彭前程);
(八)初中化学岗: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王晶、郑长龙);
(九)初中地理岗:八年级上册(湖南教育出版社.主编朱翔/刘新民);
(十)初中生物岗:八年级下册(教育科学出版社.主编朱正威、赵占良)。
六、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年8月16日上午7:30开始。
(二)面试地点。镇康县民族小学。
七、工作程序
(一)组织面试
1.抽签
2022年8月16日上午7:30,评委与面试人员见面,面试人员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面试人员检查面试题目密封完好后签字确认。
2.候考
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点名,迟到15分钟为自动放弃。进入候考室前,考生出示身份证、《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单》,经身份验证后方能进入候考室(由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派人验证)。候考期间,除特殊情况经工作人员允许外,未完成面试的人员,不得离开候考室。
3.备考
面试开始,按抽签顺序,面试人员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备考室,备课时间10分钟,从考生就座备课开始计时。时间到后即停止备课,在工作人员带领下进入面试考场。同时,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带领下一名考生进入备考室开始备课。进入备考室前,考生自带的手机、课本等个人物品全部交给工作人员放在指定存放地点。备考期间,面试人员不得离开备考室。
4.面试
分学科现场说课,时间均为10分钟。
面试人员进入考场,向主考报告报考岗位和面试顺序号后,当主考提示“下面开始说课”,开始计时。时间剩余最后3分钟会提醒考生一次。
(二)成绩公布
1.个人面试成绩
(1)评分。评委对面试人员说课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由计分员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
(2)公布。个人面试成绩在后一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束时由主考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个人总成绩
(1)成绩构成。个人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
(2)成绩确认。所有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计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计算出面试人员个人总成绩,经监督员签字确认。
(3)成绩公布。考生个人总成绩将在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大门口进行公示。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个人总成绩相同者,按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者,按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高低、双学位(历)、临沧本地生源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2.体检相关要求。体检人员于2022年8月17、18日(按照镇康县教育体育局具体时间安排)到镇康县人民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因初检不合格且经复检仍不合格或中途弃权,导致出现岗位空缺,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考生个人总成绩相同者,按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者,按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高低、双学位(历)、临沧本地生源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此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四)拟聘教师名单公示
8月19日前,根据招聘计划、个人总成绩、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聘教师,并在镇康县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nzk.gov.cn/)公示,公示时间3天。
(五)录用上岗
1.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期满提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经市教育体育局、省教育厅审定后,即可与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考生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2.开展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实行自主选岗。选岗对象:公示通过的镇康县2022年特岗中国足彩网拟聘人选。选岗范围:《云南省镇康县2022年特岗中国足彩网岗位设置表》中有相应专业岗位设岗到校的各中小学校(详见附件),考生必须按报考时的专业和学校专业岗位设置进行选岗,不得跨专业选岗,每名考生只能进行一次选岗。选岗顺序:考生按所报考的专业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有相应专业岗位设置的学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列顺序依次优先确定,考生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者,按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学历高低、双学位(历)、临沧本地生源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自主选岗,选岗时有20分钟的考虑时间,时间到后按总成绩高低依次在择校表中签字确认。凡未按时参加自主选岗或拒绝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自主选岗时间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
特岗教师由县教育体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由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
八、聘用后续管理工作
制定特岗教师考核管理办法,3年服务期内每年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年度考核围绕师德师风、教学质量、业务能力等方面对特岗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服务期满不予转聘。
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视为考核不合格,服务期满不予转聘:
1.拒绝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人员;
2.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群众意见较大的人员;
3.违纪违法和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和48小时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排查、体温监测、考点管理、防疫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严格执行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客观、公平、公正。对造成失职、泄密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及的考生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五)考生面试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联系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83-6630656
监督电话:
镇康县人社局 0883—6630132
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 0883-6630901
附件1:镇康县2022年特岗中国足彩网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情况表.xls
附件2:镇康县2022年特岗中国足彩网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放弃申请表.xlsx
附件3:云南省镇康县2022特岗中国足彩网岗位设置表.xls
镇康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11日
来源:http://www.ynzk.gov.cn/info/1019/151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