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各位面试考生:
红河州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按照《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调整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公告》要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2年7月30日至31日。
(二)面试地点
红河州农业学校综合楼(具体地址: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内)。
(三)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法进行。
(四)面试考生抽签地点
红河州农业学校综合楼五楼大厅。
(五)面试需提供的材料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和经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准考证,其中定向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岗位的面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程序
1.根据面试工作安排,面试分别于7月30日上午、下午,7月31日上午举行。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7:30到红河州农业学校综合楼五楼大厅按抽签编组列队抽签;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3:30到红河州农业学校综合楼五楼大厅按抽签编组列队抽签。
2.考生按面试分组在红河州农业学校综合楼五楼大厅集合,采取随机抽签方式抽取面试考场;面试主考官、考官、监督员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考场。
3.由工作人员将考生从抽签集合地点顺序引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后,由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4.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5.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带离考试区域。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上午或下午面试结束后宣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于全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
(八)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务必关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的具体面试时间及编组情况。
2.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3.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序号是考生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
5.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面试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回避。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8.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检
报考定向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职位、四级联考选调生职位、县(市)普通职位的考生,由县(市)组织体检。报考州机关考生与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考生统筹体检工作。
1.体检时间和地点:报考定向村(社区)干部招录乡镇公务员职位、四级联考选调生职位、县(市)普通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各县(市)公告或通知为准。报考州机关(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州公安局通知为准。
2.需带材料: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钢笔。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4.体检注意事项:由医疗卫生部门提供,详见附件。特别提示考生体检前避免服用可能影响体检结果的各类敏感药物;请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喝酒,体检当天早上请空腹、憋尿。
(二)考察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三、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的,由县(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职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
四、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红河州人事考试院。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面试当天出示本人48小时内(按上下午区分,上午8:00前、下午13:30前)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蒙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入蒙自市应提前掌握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及核酸、抗原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示本人规定时间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考点。
(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五)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红河州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七)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按上下午区分,上午8:00前、下午13:30前)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建议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
六、特别提醒:
(一)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红河州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社会上各种面试培训机构、辅导班均与红河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三)凡公职人员以帮助面试中托请相关负责人、帮助协调面试中各种关系等借口向考生及家长索要、收受钱物的行为,请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凡对考生进行威逼、胁迫、利诱、索要钱财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请考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请考生在面试前一天熟悉面试地点和交通路线,同时关注天气预报及道路通畅情况,面试当天提前抵达面试地点,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附件:
附件1:红河州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抽签编组安排.xlsx
红河州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8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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