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考点公告
一、领取准考证
2022年7月1日9:00--17:00,针对未报考我公司、但选择四川省考点参考的考生,由所报考单位资格审查通过后,须持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草堂校区(成都市青华路8号)”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统一笔试
四川考点地址: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罗家碾校区(成都市清江东路39号)。考生应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纸质)、身份证”原件,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仅可携带2B铅笔、橡皮、签字笔、普通计算器(不带存储记忆等功能)。
三、防疫要求
(一)考生应密切关注国家与属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务必认真阅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2022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第二批)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提醒》(见附件),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场所、笔试考点时,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提供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签订《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暨个人承诺书》和属地政府《健康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考试。
(三)对不能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或不服从招聘现场防疫管理相关要求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并取消应聘资格。若考生刻意隐瞒、或未如实告知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次公告疫情防控的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和属地政府防疫政策要求。如国家及属地政府有新的防疫政策要求的,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四、其他
(一)如因疫情原因造成调整的,具体安排我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考生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为维持正常的考试秩序,考生家长请仅止于考点门口。
(四)考点咨询电话:028-68790224,028-68790254。
附件:《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2022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第二批)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提醒》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022年6月24日
附件: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2022年高校毕业生招聘(第二批)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提醒
一、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严格落实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做好“四川天府健康通”本人防疫健康码的申领,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做好行程安排。
二、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须在来(返)川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来(返)川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即检特殊场所码”(简称“入川码”)。没有本土疫情地区的来(返)川人员,在领取“入川码”后,需完成核酸3天2检(间隔24小时及以上),首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正常出行,入川72小时后仍没有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将被赋黄码。
根据风险大小,将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划分为A类和B类地区实行分类管理。A、B类地区清单和管控措施由微信公众号“四川疾控”每天发布。
三、四川省笔试考点地址为: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罗家碾校区(成都市清江东路39号);现场资格审查和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址为:2022年7月1日,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草堂校区(成都市青华路8号)。选择在四川考点参考的考生,建议在现场资格审查(2022年7月1日)前保持在四川学习生活7天以上,做到非必要不离川、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选择在四川考点参考的考生,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场所、笔试考点时,须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提供近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签订《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暨个人承诺书》和属地政府《健康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考试。
五、报考我公司、但选择四川省外考点参考的考生,请提前了解参考地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务必认真阅读笔试参考地所在省电力公司发布的2022年第二批高校毕业生招聘考试公告,知悉并严格落实参考地考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六、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查或笔试: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笔试前1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6.笔试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7.按四川省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注:A、B类地区具体名单由微信公众号“四川疾控”每日发布);
8.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或经查验核酸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
七、为避免影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对不服从招聘现场防疫管理相关要求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并取消应聘资格。
十、关于疫情防控的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和当地政府防疫政策要求。如国家及当地政府有新的防疫政策要求的,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执行。
文章来源:https://zhaopin.sgcc.com.cn/uploadfile//upload/templete/bulletin/acf013532d88456c96951c63b6d37918.html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