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2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城区学前教育正常招生秩序,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依照以往的招生办法并结合今年城区三所公办园容纳力等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平县2022年城区共三所公办幼儿园:新平县第一幼儿园(新平县古城街道锦秀路17号)、新平县第二幼儿园及青龙分园(新平县桂山街道桂山路26号、马家箐小区桂台路18号)、新平县第三幼儿园(新平县桂山街道平营路4号),以下简称县一幼、县二幼、县三幼。
二、招生计划
2022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小班幼儿规模如下(原则上每个班35人):县一幼6个班210人;县二幼8个班280人(其中,总园6个班210人,青龙分园2个班70人);县三幼3个班105人。共计17个教学班595人。
三、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公办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足球游戏: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符合本方案有关规定的适龄幼儿,招生时根据幼儿园学位数按幼儿出生年月从大到小录取。
四、招生范围
(一)县一幼招生范围:
新细老公路→平山路→西园路→西园桥→民族广场以西片区的以下适龄幼儿:
1.户籍在一幼片区内的机关、事业、国企单位适龄幼儿,或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子女;
2.居住在一幼片区的五桂社区相关小组户籍幼儿;
3.居住在一幼片区的凤凰社区相关小组户籍幼儿;
4.居住在一幼片区的锦秀社区户籍幼儿;
5.居住在一幼片区的古城街道大阿秀和小阿秀户籍幼儿。
(二)县二幼招生范围
1.县二幼总园招生范围为:新细老公路→庆丰路→富春街 →育新路(小漠沙公园段)→龙马路→龙马路与太平路交岔口→太平路→青龙路(南段)以西,新细老公路→平山路→西园路→西园桥→民族广场以东片区内的以下适龄幼儿:
(1)户籍在二幼总园片区内的机关、事业、国企单位适龄幼儿或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子女;
(2)居住在二幼总园片区的五桂社区相关小组户籍幼儿;
(3)居住在二幼总园片区的凤凰社区相关小组户籍幼儿;
(4)居住在二幼总园片区的青龙社区相关小组户籍幼儿;
(5)居住在二幼总园片区的锦秀社区户籍幼儿。
2.县二幼青龙分园招生范围为:新细老公路(起点:革棚村)→庆丰路→ 富春街 →育新路(小漠沙公园段)→龙马路→龙马路与太平路交岔口→太平路→青龙路(北段)以西片区内的以下适龄幼儿:
(1)户籍在二幼青龙分园片区内的机关、事业、国企单位的适龄幼儿或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子女;
(2)居住在二幼分园片区的五桂社区相关小组户籍幼儿;
(3)居住在二幼分园片区的凤凰社区相关小组户籍幼儿;
(4)居住在二幼分园片区的青龙社区相关小组户籍幼儿;
(5)居住在二幼分园片区的锦秀社区户籍幼儿。
(三)县三幼招生范围
青龙路以东片区内的以下适龄幼儿:
1.户籍在三幼片区的机关、事业、国企单位适龄幼儿或在职在编正式职工子女;
2.居住在三幼片区的五桂社区相关小组户籍幼儿;
3.居住在三幼片区的青龙社区太平村和大营户籍幼儿;
4.居住在三幼片区的太平社区马命和斗戛户籍幼儿;
5.居住在三幼片区的锦秀社区户籍幼儿。
五、特殊群体服务对象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2.服务区内建档立卡户子女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幼儿或一、二、三级残障人士子女;
3.要求供回族餐的符合条件的回族幼儿在县三幼报名。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统一提供材料
1.幼儿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原件(到儿童疫苗接种点领取);
4.幼儿保健手册原件;
5.单位在职在编正式职工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经办人签字)和家庭住址佐证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要求:复印件统一为A4纸双面复印;幼儿户口本复印件内容为首页、户主页、幼儿所在页;幼儿保健手册右上角写上幼儿身份证号码。
(二)增加证明材料
1.国企正式职工增加在职在编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本人工资明细等);
2.特殊群体服务对象增加特殊群体相关原件材料;
3.审核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其他材料。
七、招生程序
(一)摸底调查(6月20日前):幼儿园于6月20日前完成摸底和导入片区生源数据,并告知家长网络报名相关事项、网络预报名时间、现场审核时间等。
(二)网络预报名(6月20日至30日):家长搜索微信小程序“玉溪市教育体育局”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网络预报名,即进入“网络报名”模块,点击“添加”,按系统提示操作绑定并完善幼儿信息。网络报名成功后及时打印《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自动关闭后将无法打印)。注意:一名幼儿只得报一所幼儿园,网络报名成功后,将不能再登录其他园所重复报名。
(三)现场确认(7月10日至11日)。网络预报名成功的幼儿,由家长携带《玉溪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报名所需材料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审核通过的予以确认,审核未通过的不予确认。
(三)报名录取(7月16日至25日)。由幼儿园根据现场信息审核情况,对审核予以确认的幼儿进行录取操作(一经录取,幼儿信息将无法删除,其他幼儿园不得再次招录)。
当符合入园条件人数大于或小于幼儿园最大在园规模时,由县教育体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协调。
八、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县教育体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股(基教、学前)工作人员、城区公办幼儿园园长为组员,组织协调城区公办园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县一幼、二幼和三幼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做好招生入园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定招生简章,加强招生宣传。按照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城区三所公办园要认真贯彻执行招生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生简章,及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做好招生宣传引导、审核录取等工作。
(三)严格规范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纪律做好各环节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877—7011233;监督电话:0877—7011804。
新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0月
附:新平县2022年城区公办园招生划片图
文章来源:http://www.xinping.gov.cn/xpxzfxxgk/jyxx8355/20220613/1356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