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平县委党校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2号)规定,为做好公开选调工作,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由中共罗平县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情形的,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中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选调程序。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中共罗平县委党校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否则,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30分钟。
(二)面试内容:采取命题试讲的方式,主要内容为测试面试人员从事党校教师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三)面试课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课题的编制须在中共罗平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课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10时开始。
面试地点:中共罗平县委党校行政教学楼4楼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置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按“四舍五入”取舍)。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同一选调岗位的面试考生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进入后续选调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则再次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九、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由中共罗平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记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选调单位、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
本方案由中共罗平县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15393993179
监督电话:0874-8707178
中共罗平县委党校
2022年6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10&id=19767&l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