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人民医院勐永分院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快耿马县人民医院勐永分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的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人,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熟悉医院运作环境,善于与人沟通。
3、热爱医院,工作勤奋,团结协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
4、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护士2名,护理专业毕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及以上证书的优先考虑,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8:30—4月30日18: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投递。
3、报名地址:耿马县人民医院勐永分院行政办公室。
4、联系人:罗林香,电话:15758633525。
(二)资格初审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现场投递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材料包括:
1、自荐信。
2、个人简历表(请贴上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以上证书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
(三)考试
各岗位报名人数达3人以上,实行笔试闭卷考试+面试模式。笔试按百分制计,面试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低于3人,则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招聘录用。
(四)资格复审
报名人数达到要求后,进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院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
在招聘考试结束的次日安排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担。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在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医院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聘用人员领取基本工资,工资标准视职称情况而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同工同酬。
七、有关要求
1、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单位指定地点签到,面试开始后仍未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按照面试程序和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否则医院有权取消面试资格。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自觉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凡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我院疫情防控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面试。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耿马县人民医院勐永分院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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