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临时人员内部选聘公告
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因单位部分职能转划及现行岗位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针对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有内部后勤人员择优选聘保洁绿化岗位共10名临时人员。现制定如下选聘方案。
一、选聘原则
针对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有内部后勤人员选聘,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保洁绿化岗位。
(二)选聘条件
1.临翔区户籍且家住临翔区主城区。
2.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现有后勤保洁、绿化人员。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保洁绿化美化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工作认真负责,有事业心、责任感强;
5.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无残疾,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曾在各种应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经查实所提供资料虚假的;
(5)经核实身体状况不佳,或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
(6)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职位要求的;
(7)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情形。
(8)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9)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选聘方式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用人选,录用人选进入政审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薪酬待遇
不低于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参保五险一金。
二、选聘工作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聘公告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发布,公告日期为: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 4月5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7日下午18:00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
咨询电话:0883—2123566
18183885442(俸老师)18314195144(张老师)
14787585286(杨老师)18988328792(鲁老师)
13759355670(罗老师)
3.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应聘人员亲自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家住临翔区主城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现场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临沧市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选聘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和岗位开考比例
1.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考试选聘资格。
2.面试比例为1:2(选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数的比例),岗位面试比例达不到1:2时,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商同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研究决定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3.本次选聘最终开考岗位数和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号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四)面试
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具体负责面试相关工作,由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工作。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按通知面试时间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9日;面试地点暂定于: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根据选聘岗位数合理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名单。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然递补,政审出现空额,在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用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经公开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选用资格,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递补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空缺。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正式列为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本次选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在“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微信公众号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其进行统一分配并办理聘用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一次。
3.拟聘用人员与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其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
(一)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应及时关注选聘工作信息,确保报名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导致相关事宜通知不到考生,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发布公告如有变动,以补充公告为准。
(四)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严把资格审查关、面试关、体检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杜绝不正之风,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德端正的优秀人才选聘到临翔区机关事务队伍中来。
(五)本次选聘的应聘考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0883-2166444。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聘用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报考期间,考生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愿配合体温等必要检测。如不配合相关防疫措施,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研究决定,由受委托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负责解释。
临沧市临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ghhrl.com/c-7-View_ID_4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