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募疫情防控志愿者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凤庆县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疫情防控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人数
共招募6名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自愿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服务意识,无不良记录或有损疫情防控工作者形象的行为,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服从凤庆县人民医院的统一管理。
(四)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中起点)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招募程序
(一)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时间:自招募信息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3日止。(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名流程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凤庆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新院区行政楼五楼),联系人:鲁志美,联系电话:0883---4216295、13529619881。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现场提供报名资料。
2.报名须提供的相关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身份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绿码,以上证件在现场报名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医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六)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七)体检。根据招募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选,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录用。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录用人员与凤庆县人民医院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办理录用手续之前,拟录用人员须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录用。
五、薪酬待遇及后续管理
1.志愿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薪酬为3000元/月,不享受其他待遇,服务期间为志愿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2.聘用人员由凤庆县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管理。
六、本次招募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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