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因工作需要,参照《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报经州教育局、州人事局同意,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
校刊编辑人员1名;政治课教师1名;化学课教师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校刊编辑人员
1.各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
2.具有大学中文、新闻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从事报刊编辑或文秘工作五年以上,能够独立承担刊物或报纸编辑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自我介绍材料,获奖证明材料,本人编辑的刊物或报纸1-2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文章2-3篇。
(二)政治教师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
3.从事政治理论及思想品德类课程教学,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教学成绩突出,在本单位属于骨干教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自我介绍材料,从事政治类课程教学和科研取得突出成绩的证明材料。
(三)化学教师
1.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学化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
3.从事化学课程教学,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教学成绩突出,在本单位属于骨干教师,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自我介绍材料,从事化学课程教学和科研取得突出成绩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19日
报名地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人事科(蒙自市南湖南路9号)
联系电话:0873—3657877(传真)
联系人:曹老师、张老师
四、考核、调动
学院将组成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察,择优确定选调对象,报上级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待遇
调入学院后享受同等级别人员待遇。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