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应急管理局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按照《关于临时性城乡公益性岗位的补充通知》(瑞人社发〔2021〕32号)文件精神,瑞丽市应急管理局拟设置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2个,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网格综合管理岗(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视工作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
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受疫情影响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城镇困难群众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能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招聘
1.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财政供养人员(包括村委会、社区干部);
3.省州单位、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他国有企业职工;
4.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包括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5.乡村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特岗已安置的;
6.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人员;
7.有雇佣工人的个体私业主、企业法人代表;
8.有房租、地租等租货收入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纳入安置的;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3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地址: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瑞丽市金泉路67号)。
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名为姓名+电话)后发送至dhrlajj@163.com。
(二)面试
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岗位服务协议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各执一份,一份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补贴标准和期限
给予1500元/人/月的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服务期限为6个月。
五、未尽事宜由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0692-4100033。
附件:瑞丽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http://www.rl.gov.cn/rsj/Web/_F0_37_4SQ1EMUU9DEC955AB48D4C0BA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