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边境管理支队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临沧边境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地区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临沧边境管理支队边境专职辅警,聘用人员将分配镇康、耿马、沧源边境辖区,主要从事边境维稳管控和其他执法执勤等辅助性工作。共计招聘300名。其中,男性260名、女性4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专职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警务秘密;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
2、在职民警配偶;
3、退役军人;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懂当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毗邻国家语言文字;
7、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妨害国边境前科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与境外人员有婚姻关系的;
1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
因疫情原因,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开展。报名前,先下载查阅下方《临沧边境管理支队专职辅警补录招聘问答》,了解掌握相关事宜。
本人线上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下载“附件”内报名表格(含填表模板)。填毕,扫描成图片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材料原件待体能测试阶段收回。届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限退役士兵),再次审核原件等资料。
3、报名咨询
临沧市临翔区,杨警官,15012018007、0883-2685051;
临沧市镇康县,徐警官,17787292050、0883-2685805;
临沧市耿马县,许警官,15825009515、0883-2685504;
临沧市沧源县,谭警官,15126499189、0883-2685347。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经资格审查、面试、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原则上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平板支撑、仰卧卷腹、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报考动机、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与体能测试和资格审查同步开展。
(五)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聘用的资格。体检项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七)岗前培训
由临沧边境管理支队负责组织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金待遇4327元/月(其中实发工资3000元、五险金额为1327元),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配备必要的执勤执法警用装备。
五、管理方式
工作期间,聘用人员采取集中食宿管理模式(每月按规定享受假期及其他待遇假期)。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全程,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临沧边境管理支队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监督电话:0883-2685200)。
本公告由临沧边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3-2685051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TdrzgYR5t3OfvnBuoX1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