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夯实寿县寿春镇社会治理工作基础,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健全和完善网格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寿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
二、 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个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90名,为鼓励男性到城市社区工作,其中招聘专职网格员男性31名。(职位详见附件1)。
三、岗位职责
遵循“一员多能、一岗多责”的原则,社区专职网格员主要发挥信息员、宣传员、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协管员的作用,负责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巡查、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特殊人群帮教、重大事件上报、文体活动开展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范围及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网格员工作,对群众富有感情,志愿在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组织纪律观念;
4.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操作电脑、智能手机)和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社区实际情况,具有寿春镇户籍且长期实际居住在报考社区区域的;其它户籍人员,但长期实际居住在报考社区区域的(需提供登记有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不动产证明);
7.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8.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免考试,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9.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10.适应社区网格工作,服从岗位调剂,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存在涉黑涉恶情形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参加过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7.存在不能或不宜作为社区网格员情形的人员;
8.煽动组织非正常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造成群体性事件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寿春镇政务服务大厅(众兴路通淝小区东门北侧)。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本社区区域居住的证明原件(社区签字盖章)。
5.《寿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附本人近期2寸正面照片4张,要求纯色背景,报名表内容据实填写。
6.《寿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由本人签字。
7.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提供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和上级党委盖章的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寿春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全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公告或电话通知考生到报考社区领取准考证,期间报考人员应关注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ouxian.gov.cn/),保持通信畅通。
(五)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六、考试
(一)笔试和计算机测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社会工作实务等基本知识。
计算机操作考试:一人一机独立操作,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计算机操作考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
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分别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成绩计算与排名
1.笔试成绩和计算机操作成绩按照5:5折算综合成绩,男女分别折算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不能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参考笔试成绩,分高者聘用)。
(三)加分项
报考寿春镇民主社区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分。
以上加分项目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累计计算,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男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社区负责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邻里口碑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寿春镇将组织纪委、政法、统战、公安、司法等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联合审查。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和各社区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后视工作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十、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薪酬待遇:固定工资+绩效,月均2000元左右。符合条件的,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
(二)工作地点:原则上为应聘者所居住社区,如社区本岗位聘用人数不足招聘人数时,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参考其考试总成绩就近择优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聘请第三方负责。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关于本次招聘的所有通知、公告、详细信息均由寿春镇人民政府发布或电话告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网站链接为:
http://www.shouxian.gov.cn/
(五)应聘者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原则上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不得入场(详见附件4)。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54-4022520(寿春镇党政办)
0554-4025759(寿春镇党建办)
监督电话:0554-4022523(寿春镇纪委)
附件:1.《寿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计划表》
2.《寿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
3.《寿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诚信承诺书》
4.《寿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疫情防控指引》
附件4:寿县寿春镇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疫情防控指引.doc
寿县寿春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ouxian.gov.cn/zwzx/tzgg/8038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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