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2021下半年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资格审核结果及视频试教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新丰县2021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教育类岗位的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及视频试教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教对象及内容
1.资格审核结果及进入试教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试教课程内容见附件2。
二、试教形式
采取由考生提交本人试教视频、评委集中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与实际操作、运用及应变的能力。每个考生试教时长为15分钟,以100分为满分。
三、试教视频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25日下午17:00前。
四、试教视频有关要求
(一)试教视频录制要求
1.格式要求: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以MPEG、MP4、MKV、AVI等常用格式录制,分辨率为1280*720或1920*1080。
2.录制要求:视频录制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用手机录制的考生,建议采取横屏录像)。同时,必须保证视频画面和声音清晰流畅,提交视频前请自己先在电脑检查播放效果是否清晰完整。
3.其他要求:
(1)试教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不能顶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试教成绩。
(2)试教内容必须根据附件2指定的课程进行,不能自行更改。请在相对安静的环境中单独录制,不能有其他人员参与互动,也不能借助多媒体课件、电子设备及其他实物教具等,可用黑板等进行板书。
(3)考生在试教时应使用普通话(英语科目除外),考生录制视频时应先向评委报告:报考岗位、试教课题,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试教成绩。
(二)试教视频提交方式
考生必须将试教视频用U盘存储(文件命名:序号+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并于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或邮寄到新丰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未收到试教视频的,按自动放弃试教资格处理。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U盘的考生,需要全程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粤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531451787,0751-2256005。联系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0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4楼,新丰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评分方式
收到考生试教视频后,将组织评委进行现场观看视频并评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六、结果公布
试教评分结束后,按选聘岗位1:3的比例,从试教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有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
七、面试、体检、考察、审批
1.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4.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
附件:
1.新丰县2021下半年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进入试教名单.xls
2.新丰县2021下半年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试教课程内容安排.xlsx
新丰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037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