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由山东省教育厅共管,是我省唯一一所广播影视传播及大众传媒类国有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主校区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占地800余亩,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完善。学院现有影视制作系、新闻传播系、信息工程系、数媒动画系、艺术设计系、学前教育与戏剧系、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等8个教学单位和1个教学实训中心,开设播音与主持、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视觉传达艺术、影视动画、影视灯光、录音技术与艺术、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等26个专业,涵盖广播电视及新媒体传播、制作、艺术、技术等领域,形成了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群、新闻传播专业群、广播电视技术专业群为骨干的“三足鼎立式”专业群建设格局。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中级岗位在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初级岗位、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均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8.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凡与学院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院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广播电视局网站(http://gd.shandong.gov.cn/)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cmc.net/)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和咨询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至2021年8月25日16:00。
咨询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咨询电话0531-88592279。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传媒职业学院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http://zhaopin.sdcmc.net/zp.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8月25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请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至“招聘系统”:
①本人签名的《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现聘岗位聘用文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提供);
④国(境)外毕业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附件4);
⑥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
⑦招聘岗位对中共党员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件4);
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的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rs.sdcmc.net/)公布。
初审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至2021年8月26日16:00(自报名第2日起7个工作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审核时不予通过。不明事宜要在“招聘系统”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招聘系统”通知的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提供的材料应与报名上传的材料一致(原件以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的缴费信息通过“招聘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请在“招聘系统”通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有关规定,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及时联系工作人员(0531-88592279)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无任何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在“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及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占60%,答辩占4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其他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3.成绩核算与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网上搜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审。对考察中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广播电视局网站(http://gd.shandong.gov.cn/)和山东传媒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cmc.net/)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葛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592279
电子信箱:sdcmxyzp@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传媒职业学院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18号)
邮政编码:250001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2:山东传媒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2021年8月17日
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108/c71ad21c-62d3-4b58-b7fd-3a64f5efa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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