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教育局关于仓山区属学校教师招考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1年仓山区属公办学校招考教师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及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就业协议
因疫情防控要求,拟聘人员进场时须出示八闽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同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保持安全间隔。
1.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仓山区教育局(福州市仓山区万春巷23号)。
3.准备材料:拟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与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
4.若因个人原因要放弃拟聘用资格,下载打印并填写《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于6月23日(含)前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传真或邮寄到仓山区教育局(传真:0591-87503399,邮编:350007,收件人:人事科陈科长)。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订就业协议且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放弃拟聘用资格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二、递补拟聘人员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或因资格审核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人员通过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递补截止2021年6月24日18:00,之后不再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
三、体检安排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须认真阅读附件中的《体检注意事项》,按要求在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前往福州第十五中学门口集中(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统一安排体检。要求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列入下一批次招聘计划,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四、选岗安排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择用人学校,具体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签订协议及体检注意事项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fzcangshan.gov.cn/xjwz/xxgk/tzgg/gsgg/202106/t20210618_41233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