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21年第155期)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持续推进我市文明城巩固、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提升,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宗综合科工作人员2名、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3.曲靖市户籍人员,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连续满一年以上,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二)岗位条件
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练使用电脑,熟悉新闻宣传和档案文秘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等;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宗综合科(曲靖市文昌街78号市政府西楼2楼)
联系人:保老师联系电话:0874-3122954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名下未办过营业执照(或本人名下营业执照注销时间满1年以上)承诺书;(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核。委托曲靖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三)笔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取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聘用。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曲靖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五、薪资待遇
1.聘用期限: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
2.试用期月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含个人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3.所聘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未尽事宜,由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1年6月16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17820&lb=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