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乐昌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卫生强市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及《中共乐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乐改委发〔2020〕1号)有关规定,经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医疗卫生人才,其中女性年龄为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为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可确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15年以上的,女性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0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乐昌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乐昌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招聘中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
4.乐昌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辞职不满5年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医学类)》,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保证报名表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自愿承担因错误信息,以及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出具“粤康码”,经工作人员查验“绿码”后方可报名,并全程佩戴口罩。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报名者按将以下所需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lcswsjkjzpzy@163.com)。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乐昌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医生)。
2.现场报名:2021年6月7日至6月11日,报名者前往乐昌市人民北路40号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人事股(401室)递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乐昌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
3.通过2020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但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三)资格审核。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将分别组织审核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邮件或电话通知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以邮件方式告知。
(四)面试(或实际技能操作)。采取现场面试(或实际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进入现场面试环节的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资格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实际技能操作)。
(五)体检。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考察。考察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聘用管理
(一)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双向选择对象,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列编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面试(实际技能操作)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对象需签订在我市医疗机构服务5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其中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算在内。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的不能办理入编手续。承诺后达不到服务年限的,违约记录放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实施动态考核,对于所有招聘人员入编后出现失职渎职、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并放入个人档案。
(四)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同单位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符合享受“丹霞英才卡”服务的,由乐昌市委组织部、乐昌市人社局协助办理。持卡人可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七、其他事项
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龙婉珊,0751-5553250。
本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乐昌市卫生健康局所有。
附件:1.乐昌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乐昌市2021年公开引进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乐昌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19996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