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1年高考防疫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6月7~9日举行。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1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注意个人防护
增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习惯。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养成个人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考试前后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
二、做好考前准备
所有考生在考试前14天(5月24日)申领“云南省健康码”、做好14天体温检测、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健康监测申报表》(见附件1)、《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打印的云南省健康码。
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应提交打印的云南省健康码。请提前打印好,不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避免造成违规。
(一)在校应届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配合所在学校每日体温检测、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二)社会考生及外地返回考生。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规定和要求,按照当地教育部门要求提前回到考试所在地,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特殊情况的考生
1. “健康码”为黄码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打印的“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
2. “健康码”为红码显示来自国内有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并提供7天内2次核酸及抗体检测为阴性报告;
3. 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打印的“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
三、赴考注意事项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考生要合理安排赴考时间,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和入场核验。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可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途中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
请考生家长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和安保部门要求,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四、考中注意事项
(一)进出考点应佩戴口罩,等候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进入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二)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应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防疫小组综合评估,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三)每场考试进入考场时均须提交《健康监测申报表》、打印的云南省健康码。考试过程中,低风险考区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中、高风险考区考生和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监考人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五、考后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隔离考场考生当科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签署《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安全考试承诺书》,表明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学校教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排查、体温监测、考点管理、防疫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可能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官方网站(云南省招考频道)和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5月24日
来源:https://www.ynzs.cn/html/content/4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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