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平塘县2012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方案》。为做好本次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2年度全县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15名,15名退役士兵中有8名选择政府安置,有7名在部队已经申请自主就业,选择自主就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并从此经费中减去部队发给的一次性退役金。
二、考试考核的原则
(一)对符合条件参加本次“双考”(文化考试、档案考核)的城镇退役士兵,经过“双考” 按40%比例(四舍五入即3名)择优安置前3名,原则上安置到有空编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或乡镇工勤岗位。其余5名作自谋职业安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安置;
(三)根据笔试成绩加档案考核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40%的比例确定3名录用人员。如遇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双考”总分相同,以笔试分数高为先,笔试分又相同的,以军龄长的为先。
三、档案考核及文化考试
(一)档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荣获三等功一次加10分,获得优秀士兵一次加2分;
(2)在西藏服役加5分;
(3)超期服役每超一年加1分;
(4)待安置期间受治安处罚一次扣3分,刑事拘留扣4分;
(5)立功人员,须带立功证书或立功喜报原件(复印件一份)交县民政局军地合署办公室;档案记录须有立功登记表;只有证书或喜报,档案无立功登记表不能作为加分依据;个人档案材料以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因部队遗漏或补充的档案材料,若能提供原始证书或材料的可以作为档案考核内容。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5日。
(6)档案考核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
(二)文化考试
(1)考试为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平塘县情,文化考试总分为100分;
(3)考试命题制卷、改卷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县人社局配合组织实施。准考证的制作,由县民政局负责落实,命题和制卷、改卷、档案考核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4)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13日下午2:30至5:00)
(5)考试地点:待定
(三)综合成绩
文化考试改卷与档案考核同时进行,综合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档案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10分。
四、安置审批
“双考”结束后,综合成绩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安置办提出安置意见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工作纪律
(一)抽调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加大安置力度,确保本次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做好安置工作,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及工作程序,考试考核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本次考试考核工作抽调工作人员要挑选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同志参加。考试考核工作中如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抽调工作人员发现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确保考试工作公平、公正。
(四)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退伍证进入考场,超过规定时间取消考试资格。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进入考场。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考核安置资格,考试相关要求见《考场规则》。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告时间:9月18日至9月25日止
咨询电话:7230175 7231186
塘县复退军人安置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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