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隍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临时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公告
根据《中共丰顺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和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丰机编〔2019〕104号)的有关规定,我镇决定在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综合行政执法队员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男性,梅州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18-40周岁,退役军人和有执法经验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1年5月14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留隍镇人民政府临聘工作人员,按人社局核定标准,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2—14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三)报名地点、联系人、电话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联系人:廖若钊,联系电话:0753-6433212。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面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方式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六、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政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政审考察由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党建办负责,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公示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薪酬)。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6428210。
本公告由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6日
20210506附件1:广东省丰顺县留隍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fengshun.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170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