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公告
为做好2021年度玉溪市法检系统公务员考录工作,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考录工作安排,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的对象
报考玉溪市法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并且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以省委组织部“云岭先锋—云南省公务员招录”发布体能测评名单为准。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
2021年5月9日(星期天)上午7:30。
请考生于7:00以前从2号门进入到警体馆旁篮球场集合点名分组,测试场地为警体馆和运动场。
三、体能测评的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
四、资格复审的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2号楼阶梯教室102。
五、资格复审内容和要求
(一)考生须提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2份笔试准考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以及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19、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底以前。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二)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体能测评,在规定时间里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对测评合格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人员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11日。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必须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云南健康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自行前往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体能测评当天提交有效期内且为阴性的检测报告。“云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七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时必须按照招录单位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相关信息将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发布。
(二)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0877-2616058。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日1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3040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