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学校管理机制,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根据《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精神,报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我校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生物教师1名。
2、小学语文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能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热爱特殊教育。
5、出具原任职学校同意参加此次招聘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在职教师。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基本功。
4、有教师资格证和特殊教育手语培训证书。
5、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和1年以上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6、出具原任职学校同意参加此次招考的证明材料。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一)组织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28日止,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手语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原任职学校同意参加此次招聘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校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严格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核
1、笔试,占40%。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考试范围为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一至九年级课程为主。时间为2012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地点:市特殊教育学校。
2、说课,占30%。由评委安排课题,应聘人员根据课题进行说课,评委通过教师的“说课”,查看教案和说课提纲,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测评,说课时必须使用口语和手语。时间: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地点:市特殊教育学校。
3、实作,占30%。实作的考核范围以《中国手语》及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1至9年级语文教材为主,测试应聘人员对手语词汇的掌握情况及应聘人员对手语的运用能力。考核内容:手语词汇:40个,占20分;课文朗读,占10分。时间:说课结束后另行通知。地点:市特殊教育学校。
(四)公示
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考试成绩进行公布,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体检
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项目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工作纪律
1、参加招聘工作的人员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做好试题的制作、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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