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仁教师字〔2021〕6号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社会有关人士:
为做好我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范围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仁怀市的人员。
2.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仁怀市行政辖区内的在职教师、特岗教师和其他人员。
3.在我市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认定范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几项界定: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者),在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认定。
2.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打印)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不需要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界定:
1.修学相应阶段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且成绩合格;
2.有教育实习记载且成绩合格;
3.修学申报学科教材教法课程且成绩合格。
上述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需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为保证我市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教师职业‘先上岗、再考证’人员”教师资格的顺利认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1号)的相关要求,我市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第一批次:2021年4月12日8点至4月30日18点。
2.第二批次:2021年6月21日8点至7月2日18点(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本批次报名)。
3.第三批次:2021年9月22日8点至10月15日18点(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在网上报名前,请申请人详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流程》(附件)。
申报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要求进入注册(原已注册过的直接登陆),然后登陆业务平台,在“教师资格认定”模块下,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半至5点,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第一批次:2021年5月6日至14日。
(2)第二批次:2021年7月5日至9日。
(3)第三批次:2021年10月18日至22日。
2.现场确认地点:仁怀市教育局(地点暂定为:葡萄井原政府大院)。
3.申请人完成现场确认时,按以下要求提交证件:
(1)卡片照: 1寸彩色卡片1张(白底、正装,大小28mm×36mm),背面用圆珠笔署名。卡片照与网上报名照片必须相同。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的不作要求)。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仅限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7)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
(8)港澳台居民申请人需要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知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三)体检(7月1日-7月17日,含双休日)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1.体检时间(含双休日):
(1)第一批次:2021年5月6日至15日。
(2)第二批次:2021年7月5日至10日。
(3)第三批次:2021年10月18日至23日。
2.体检医院:仁怀市中医院。
3.体检完毕后,《体检报告》由市中医院汇总交市教育局。
4.申请人现场确认后,持市教育局出具的《体检介绍函》及身份证,即可到市中医院体检。体检费由市中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四)认定及发放证书
1.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提供的认定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2.公布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将在7月30日左右通过“仁怀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证书发放时间、地点,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公布时间:
(1)第一批次:2021年5月24日至28日。
(2)第二批次:2021年7月19日至23日。
(3)第三批次:2021年11月1日至5日。
四、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国家、贵州省相关工作部署,按照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请申请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请申请人牢记本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号、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终身可用)、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信息。
(三)因该项工作涉及面广,程序繁杂,相关信息尽可能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申请人务必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1-22227104
附件: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2021年4月7日
附件
教师资格申请流程
一、注册及报名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个人账号为身份证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空白《个人承诺书》(可前往“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首先进入“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然后点击“业务平台”,再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请依次选择贵州省、遵义市,认定机构选择遵义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仁怀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请依次选择贵州省、仁怀市,认定机构选择仁怀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仁怀市教育局。点击“认定申请报名”开始报名。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报名时选择“国家统一考试”。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并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5)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请正确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信息。
7.“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详细地址,可去掉“**省”,从县级行政区域起详细填写即可。示例:**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路(号)。
8.工作单位:请填写“工作单位牌”上的字即可。无工作单位的,填写“无”。
9.通讯地址:填写申请人实际通讯地址,例:**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路(号)。从县级行政区域起详细填写即可。
10.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6个月内)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白底,正装,JPG或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交到确认点的照片相同)。
11.上传个人承诺书。先下载《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填写“年、月、日”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扫描上传。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页面灰暗等情形,应重新上传。
12.填写个人简历。报名网页提示的“至少两条”是基本要求,申请人必须按以下要求填写:从本人就读初中时填起,到本次申请教师资格时止(填写本人在此期间学习、工作经历,无工作的要填写“待业”),中间不能间断。如果个人简历累计超过八条的,可以去掉前段时期的简历留下八条即可。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即仁怀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证书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医院:仁怀市中医院。时间安排:申请人现场确认后持认定机构发放的体检表及身份证,即可体检。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汇总,转交认定机构。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6.近期(6个月内)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白底,正装,统一格式为28mm×36mm,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体检
申请人现场确认后,持认定机构出具的《体检介绍函》及身份证,即可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由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认定结论及领取证书事项将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公布。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现场确认前,申请人应自觉复查一遍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人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的,将不予以确认通过。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相同,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文章来源:http://www.rh.gov.cn/xwzx_500535/tzgg/bmgg/202104/t20210412_67769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