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震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经中国地震局同意,甘肃省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招聘工作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个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甘肃省地震局公开招聘职位列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9.根据中国地震局相关要求,甘肃省地震局不再招收本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亲属。地震系统其它单位处级以上干部亲属应聘甘肃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和甘肃省地震局处级以上干部亲属应聘地震系统其它单位,干部本人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本单位和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书面向应聘单位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如未如实申报,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指的近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地震局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地震局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19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寄交我局,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电话:0931-8271795。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地震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三、面试
面试由甘肃省地震局负责。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甘肃省地震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考务费)。
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甘肃省地震局在本单位网站通知考生(网址https://www.gsdzj.gov.cn)。考生应关注甘肃省地震局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四、体检
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地震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体检由甘肃省地震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按要求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甘肃省地震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五、考察
甘肃省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由甘肃省地震局分别在中国地震局和甘肃省地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甘肃省地震局审核,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甘肃省地震局在甘肃省地震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甘肃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甘肃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甘肃省地震局政策咨询电话:0931-8271795
甘肃省地震局监督电话:0931-8275211
甘肃省地震局
2021年4月8日
来源:http://www.gsdzj.gov.cn/tzgg/1170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