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血压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高血压研究所因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科研:4人;
2、医疗:5人;
3、医技:6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能应达到三级综合医院相应学科专业要求水平,且个人整体素质优良。外省市社会人员在报名截止日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应聘者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1.科研人员:
博士,临床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生命科学等相关专业,35岁以下,要求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及良好的沟通表达(语言、文字)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科研人员必须为博士学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较显著科研成果(优秀学术论文等)。
2.医疗人员:
硕士及以上,博士优先,临床医学(心血管内科)专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科基地或医学影像基地),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从事临床研究和数据管理分析的能力,有心血管超声操作经验或持有大型医疗仪器上岗证者优先。
3.医技人员:
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硕士优先,医学、检验、影像、生物学、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熟练掌握分子生物学平台或细胞生物学平台等实验操作,在生化与分子实验、细胞培养、动物实验、血管检测和动态血压监测方面有相关经验者优先。工作积极主动,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方式
1.本所将根据招聘人员的范围在上海市人社局官网上发布相关招聘信息,或根据需要委托人才中介公司、报刊媒体等代为发布招聘信息。
2.人力资源处将收到的应聘材料整理后交相应的用人部门(科室),由各用人部门(科室)对简历进行初筛后,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推荐参加面试或笔试人选。
3.人员招聘主要采取专家面试或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的岗位需要,委托各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笔试或技能考试。同时根据考试成绩,对达到平均分及以上的人员给与面试资格。
5.面试专家小组由分管领导、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等组成(>=5人),主要负责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6.体检:对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根据岗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统一组织(限应届毕业生)到本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7.考察(档案外调):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外调,同时对本市户籍者(非应届毕业生)查阅人事档案。
8.公示招聘结果: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择优录用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同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如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内容报所务会确定是否录用。
9.签订合同:对于正式录用人员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E-mail至以下邮箱,或复印件寄至以下地址。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1-64313816
邮箱:zbl30230@rjh.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瑞金二路197号科技楼1510室(高血压研究所)
邮政编码:200025
上海市高血压研究所
2021年3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331/t0035_1398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