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22号)文件精神及市卫健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简介
云南省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始建于1953年,1999年更名为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临沧市第三人民医院),是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中南大学湘雅二院精神专科医联体协作单位、南方医科大学南方睡眠医学专科联盟单位、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盟医院,是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医院总占地160亩,业务用房45000平方米。现有职工260人,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20人,研究生1人;有精神科执业医师(助理医师)33人,心理治疗师3人,心理咨询师19人,助理社会工作师2人,孤独症康复治疗师5人。编制病床600张,实际开放600张。
医院主要业务是精神心理卫生预防保健、诊疗、康复、科研教学,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家管理治疗,心理援助热线、公共安全事件心理危机救援、急危重症精神疾病诊治、中医诊治。医院内设29个科室,16个职能科室,1个基层党支部、10个临床科室(老年、康复、严重精神障碍、中西医结合、急诊、妇女、儿少、感染科),1个门诊部(精神科,中医科,双相障碍门诊、抑郁门诊、老年痴呆门诊、儿童康复等)、心理健康服务科;3个医技科室:药剂科、功能科(检验、放射、B超、脑电、心电、头颅多普勒)、物理治疗科(经颅磁、团体生物反馈、直流电刺激、认知行为治疗、睡眠监测),1个后勤保障部。拥有16排CT、数字化摄影系统(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普勒脑血流图仪、心理CT、彩超、多导睡眠监测系统、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经颅磁治疗仪、团体生物反馈治疗仪、脑电地形图仪、认知行为治疗仪等医疗设备。2020年门诊量157271人次,住院量5498人次。
二、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6名,为中医、临床医疗岗位。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及资格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专业需求 | 毕业年限要求 | 招聘计划 | 其他条件 | |
中医岗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医学硕士学位 | 中医内科学、中医学、中医心理学 | 6 | 规培合格优先 | ||
临床医疗岗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医学硕士学位 | 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心理学 | 规培合格优先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期间岗位招满即止。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行政办公楼六楼人事科,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74号)。
报名者需提交(上传)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规培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填写完成后的《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亲笔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的,可提供有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规培基地出具的证明。资料下载邮箱:lcjsby@163.com(密码:a12345678) ,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 0883-2131697 15906907267 。
(二)资格审核。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并通知符合紧缺人才招聘条件应聘者参加考试。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考试。
(三)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地点在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五)协议签订。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拟引进招聘人员,并签订《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协议书》。如因主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情形,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规培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体检、复检、检测的拟引进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拟引进人员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有关政策
引进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并进行相应的考核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一)福利待遇。
引进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按照引进时的资格条件,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和住房保障。
1.一次性奖励补贴:按照引进时的资格条件,以“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税前)。
2.住房保障政策:服务期内由引进单位免费提供使用住房。
(二)考核管理
1.引进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或辞职。主动调离、辞职的,应全额退还一次性奖励资金,并按奖励金额的50%缴纳违约金。
2.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建立的引进人才考核评价机制,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全额退还奖励资金。
3.以隐瞒或虚报学历、职称等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人才资格及相关待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享受的人才奖励,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引进人员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将医德好、业务精、工作成绩突出的医疗卫生人才选拔任用到重要岗位。积极为优秀医疗卫生人才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带头作用。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
2021年3月15日
来源: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18500/18519/68330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