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公安局、云县金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云县公安局、云县金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辅警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专职辅警。招聘的辅警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依法签订合同,派遣到云县公安局工作,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招聘人数为38人。其中,巡特警大队招录12人;警务站招录10人;交警大队招录11人;禁毒大队招录1人;警察协会招录1人;刑侦大队招录1人;爱华派出所招录1人;幸福派出所招录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4.户籍地为临沧市或在临沧市常住1年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两眼裸视力均在4.5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过刑罚或正在执行 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在云县公安局有辞职、辞退经历人员不在招录范围内。
10.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临沧市云县爱华镇新云洲社区瓦窑坝云县公安局政工办(四楼党建办)。
3.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报考时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携带4张小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4.报名咨询电话。董警官:13988301339;杨警官:13988382632。
5.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按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实际命题组织开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报考动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要求、沟通协调能力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通过面试的人员,根据电话通知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测试成绩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计算,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考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云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报考人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参加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结束后,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七)复核审定。政审结束后,复核审定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公示期间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辅警待遇保障为:4480.00元/月(含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配备必要的执勤执法警用装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招聘发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
特此公告
附件:《云县公安局、云县金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名额分配表》
云县公安局
云县金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2日
来源:http://www.yunxian.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id=3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