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742)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校。学校前身是1981年由广东省妇联创办的广东省妇女干部学校和1992年成立的广东女子中等专业学校,2001年升格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全国第二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和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拥有番禺、海珠、清远(在建)3个校区,占地面积约700亩。目前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约8000多人,教职工约400人。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教职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6.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7.报考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学历学位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广东省、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5日上午8:00至2021年3月19日下午17:00。如因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需延长报名时间的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选报职位。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www.sydwzl.com/gdnzzyjsxyzp/(事业单位招录网)。
应聘人员应在填报职位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应聘人员在境外大学获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以及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佐证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取得笔试资格。上传材料的内容,格式具体以报名系统的要求为准。
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请留意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信息,不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gd.gov.cn/)网站或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fs.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报名后自行查阅,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的责任自负。
2.报名截止后,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面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4.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还须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5.应聘人员报考时须持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在国有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本单位在岗教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在报名表中声明。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初审。我校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若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学校组织人事处通知该岗位的应聘人员。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考生服务系统的要求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有效身份证原件共同作为笔试、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与上述环节。
2.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人选公布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复审名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另行通知。考生须自行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大专以上各个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3)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与复印件(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4)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学职能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提供);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系统导出双面打印,签字);须加贴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
(7)《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份,需亲笔签名;
(8)报名条件涉及到中共党员、学习经历要求、工作资历要求(包含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9)中共党员证或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一份(岗位条件中设置中共党员条件的岗位).
不按规定提供材料者,视为放弃应聘。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复审不合格者,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事项请留意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信息,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试题命制、有关考务工作等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办理。
(一)第一阶段: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高等职业教育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综合素质测试部分为时事政治(近半年)、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常识、法律常识、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内容;高等职业教育知识测试部分为教育学、心理学、职业教育、女性教育,两部分测试各占50%。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初定于2021年4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的组织: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
5.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2),送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6.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第二阶段: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两种方式进行,专任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答辩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课堂组织能力;辅导员岗位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政教育水平、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等综合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答辩的成绩;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相同者,则加考面试。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持本人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组织人事处领取体检表,体检表经人事处盖章后有效。体检医院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结果由学校组织人事处统一取回。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工作地点:同意服从学校安排,在海珠、番禺、清远(在建)等校区开展工作。
(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文件要求,辅导员须入住学生生活园区。
(三)根据教育部和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精神,新入职的专任教师,入职后需到辅导员岗、教学秘书或实训指导老师岗工作三年(JX01岗须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秘书)。
(四)如因复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网上系统报名方式,接收报名信息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17:00为止。
(六)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4557053、34887456
监督投诉电话:020-34880480
电子邮箱:gdfsrszp@163.com
附件1: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xls
文章来源:http://hrs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3232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