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柳州市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县委决定拿出部分科级领导岗位,面向全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名额
(一)正科级岗位
1.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1名
2.县市容管理局局长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二)副科级岗位
3.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4.县财政局副局长1名
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
6.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名
7.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8.县招商促进局副局长1名
9.县人民政府蔗糖生产办公室副主任1名
10.团县委副书记1名
二、选拔范围
面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公开推荐。上述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三、选拔条件
选拔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并符合选拔职位的其他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正科级领导职位推荐人选,应担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以上;副科级领导职位推荐人选,必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正科级领导职位推荐人选,年龄一般应是45岁以下(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领导职位推荐人选,年龄一般应是40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人选年龄一般应是28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级或本数,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4.其他不适合提任领导干部职务的情况。
(三)具体职位要求
1.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熟悉农业和农村经济法规、政策,有农口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及驾驭全局的能力。
2.县市容管理局局长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熟悉国家城市市容市政管理、城管执法等法规、政策,熟悉行政执法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擅长处理复杂矛盾,有较强的统筹协调及驾驭全局的能力。
3.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及导向,熟悉经济运行基本规律,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4.县财政局副局长:财税、金融、资产管理类专业毕业,熟悉财政法规、政策及财政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熟悉人力资源管理或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及工作业务,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6.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熟悉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法规、政策,了解交通运输工作的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7.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熟悉国家城市建设和规划等法规、政策,熟悉城市规划建设、景观设计或者园林规划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8.县招商促进局副局长:熟悉国家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法规、政策,有一定的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等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9.县人民政府蔗糖生产办公室副主任:熟悉农村基层工作,掌握蔗糖业生产技术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10.团县委副书记:热爱共青团事业,熟悉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协调及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工作程序和步骤
公开推荐选拔工作从2012年9月中旬开始,至2012年10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
县公推办发布简章,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并在创业柳江、柳江电视台、柳江党建网发布公告,公布推荐选拔职位、范围、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和选拔的时间、方法步骤。
(二)公开推荐
公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推荐人选的《组织推荐表》和现实表现材料。
2.群众举荐。各级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单独向组织举荐。群众举荐须填写《群众举荐表》并签署真实姓名,不署名的为无效推荐。
3.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向组织进行自荐。个人自荐须填写《个人自荐表》并署名。同时报送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均直接向县公推办推荐。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每个职位只推荐1名人选,同一人选只推荐1个职位;个人自荐只自荐1个职位。如同一人选被推荐到不同职位,由县公推办根据具体情况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后,从中确定一个推荐职位。
(三)资格审核
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送初审合格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和现实表现材料。县公推办对公开推荐出来的人选进行复核,确定合格人选。同时,对于合格人选不足5人的职位将取消,不参加该次公开推荐选拔,已经推荐该职位的人选,如符合其它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改推其它职位。
(四)适岗评价
由县处级领导干部、县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有关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组成评审组,对合格人选的相关材料按照选拔职位职责要求进行人岗相适性评价,按选拔职位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大会差额推荐人选(合格人选不足10人的职位,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大会差额推荐人选)。向社会公布推荐结果。
(五)大会推荐
召开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部分离退休处级干部)、部分县级“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推荐大会。入围人选按职位分组上台见面,并做简短发言。会场发放入围人选名册和简历。与会人员根据人选情况按照每一职位1:1的比例填写推荐表。
依据得票情况,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县委全委会差额推荐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六)县委全委会推荐
召开县委全委会,由入围的人选进行竞职演讲,县公推办发放演讲人员名册,与会人员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进行推荐。根据推荐结果,原则上依据人选得票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县公推办根据县委全委会推荐确定的人选进行区分,属提拔人选的需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和差额考察,属平职交流人选则不再到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和差额考察,可直接进入后面的程序。
(七)单位民主推荐
组织部门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得到多数群众认可的确定为考察对象。推荐得票率不到50%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缺额人选按县委全委会推荐票数从高到低递补。
(八)差额考察
县委发布考察预告,进行业绩公示,并派出干部考察组对每个职位2名人选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发函至县直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对考察对象的廉政鉴定意见。
(九)差额票决
县委组织部向县委报告考察情况,并提交县委常委会酝酿,入围人选与县委常委见面并回答随机提问,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表决,最终确定拟任用人选。
(十)公示与任用
对拟提拔任用的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后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向社会公布所有公推职位的任用结果。
五、其他有关事项
公开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至9月24日,采用现场推荐、传真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现场接受推荐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也接受报名);传真推荐的需在公开推荐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原件。
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需填写干部推荐表(分组织推荐表、群众举荐表、个人自荐表)一式三份。组织推荐、个人自荐需提供推荐人选身份证、任职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市级以上奖励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表格可从柳江党建网(http://ljx.lzdj.gov.cn)、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公共邮箱(ljgbk@163.com,密码:07720772)下载或到推荐现场领取。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县公推办咨询。
在公开推荐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遴选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已经提拔任用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
推荐地址: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委大院纪委组织楼四楼)
联系人:覃天昊潘小宁王慧宁
电话:7219767
传真:7212249
举报电话:7222559
举报地址:县委组织部干监科(县委大院纪委组织楼四楼)
本简章由柳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柳江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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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柳江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doc》
《2012年柳江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群众举荐表.doc》
《2012年柳江县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个人自荐表.doc》来源于柳江党建网,最近更新201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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