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汕尾考区体检工作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1年度选调生招录资格审核、面试和体检等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汕尾考区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依次按笔试、面试、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成绩高低予以确认。体检对象名单待面试结束后1月17日晚在汕尾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看。
二、体检要求
1.报到。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请于1月18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及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生无需缴交体检费用),到指定的体检医院报到(具体以1月17日晚发布的公告为准,届时请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留意汕尾人才网),不按时报到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抽签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果将由招录单位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3.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招录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4.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请考生预足时间,带齐证件,确保准时抵达体检报到地点。
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anweirc.com/1610521960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