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属事业单位,玉溪卫生学校,民营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153号)要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0、11、17、18日举行。为保证我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及城市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的办法(暂行)〉的通知》(云办发〔2003〕33号)及《云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省级卫生事业单位新聘大专以上毕业生和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服务的通知》(云卫发〔2005〕169号)关于“凡城市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住院医师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医师资格人员晋升主治医师职称,在晋升职称前必须到基层服务一年”的规定,上述人员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五)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六)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七)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釆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九)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十)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十一)取得省级合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符合其它相应报名条件,经县(市、区)、州(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可报名参加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
二、报名时间、方式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自行报名。
2.各单位报名点现场确认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注:考生网上自行报名成功后,仍需持报名材料自行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逾期未经现场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缴费标准
各报名点收缴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费仍采取“现场收费”的方式进行,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卫人发〔2019〕37号)规定收取考试费用,每人每科70元。
四、考点现场确认须提交审核材料:
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历史考生报名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1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 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材 料 | 2 | 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并打印的《2020 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单》(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注: | 1.历史考生指上一年度参加考试并且报考专业与本年度报考专业相同;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即提供经考生本人网上 报名打印的《2021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和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查询打印的《2020 年卫生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成绩查询单》一份。(成绩查询单复印在《申请表》背面,材料为一页 A4 纸 即可) |
2021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 )报名 初级(士)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序号 材料名称 |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1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 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材 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注: |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 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 | |
2021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考 初级(师)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 ||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1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 报表》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材 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资格证 书 及聘书 | 4 | 初级(士)资格证书(复印件) |
5 | 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 |
6 | 提交现有资格的履职聘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证明材 料 | 7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工 作岗位证明 |
8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报 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市)、 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9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注: |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 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 |
2021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 中级考生需提交审核材料
类别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报名表 | 1 | 经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打印的《2021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 报表》原件一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
基本材 料 | 2 | 身份证(复印件) |
3 | 毕业证书(含本专业起始学历)(复印件) | |
4 | 初级(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
资格证 书 及聘书 | 5 | 报考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
6 | 报考专业代码在 301 至 365,392 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 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 | |
7 | 提交现有资格的履职聘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证明材 料 | 8 | 因工作原因变更岗位,改报专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从事 工作岗位证明 |
9 | 已享受职称考试省级合格标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务人员, 报考本专业上一级别考试,需由所在卫生院出具在岗证明,经县 (市)、州(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 |
10 | 报考专业代码在 301 至 365,392 专业的考生,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 具的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 章) | |
11 |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 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年 以上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许可证(加盖当地卫生 行政部门公章) | |
12 |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 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报考中级职称考试。 | |
13 | 民营卫生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 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注: | 1.各类证件、证书、成绩单原件须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起报送至报名点 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考生本人; 2.网上报名采集的照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 3.考生报名提交材料请按本表样的类别、序号整理分类装订。 |
五、资格审核
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服务工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认真审核报考人资格,严格执行初审、复审联名签字要求,并对考生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各报名点务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报名材料和附件4、5报送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考点办公室(地点:红塔区汇溪路上段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1楼103室),同时收缴考生报名费。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时间:2021年3月25日起至4月18日
(二)考生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入“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七、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 月 10 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 月 11 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釆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 月 10、11、 17、18 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八、成绩查询和网上打印成绩单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进行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4.2021年云南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待请示考生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申报材料审核承诺书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便签)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来源:http://www.yuxi.gov.cn/yxszfxxgk/tzgg1993/20201228/1215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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