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经长治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如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社会在职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可将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到czgxqzzhrlzyb@163.com。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对口,不得兼报、改报。报名人员要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长治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报名资料要真实、准确。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学信网和学位网在线验证报告(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3)信息查询:报名人员可于公告发布后通过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zctp.gov.cn)对整个引进工作环节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长治高新区门户网站发布,报名人员请随时关注。
(2)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3.笔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反应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以上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5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达到6人及以上时,加试专业能力笔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前5位,且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察考核
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第1位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加试专业笔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第1位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的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超出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考察主要查看政治能力、品德修养、专业水平、遵纪守法、综合素质等方面,并对个人档案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如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考察。
5.体检
(1)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按有关程序进行考察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聘用
综合各方面考察考核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从报到之月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按照有关规定,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咨询电话:0355-2032510
监督电话:0355-8514422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
来源: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xsydwzpgg/202012/t20201218_195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