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溪县司法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溪县司法局现面向本县招收执法辅助人员2名。具体实施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收方式
采取考核、体检、政审的方式择优招录。
二、招收岗位
1.办公室辅助岗位:1名;(办公地点:县司法局机关)
2.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辅助岗位:1名;(办公地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事业,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记录;
2.户籍在金溪县,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2002年12月1日以前出生),身体健康;
3.岗位1需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以上中文、文秘、法律专业,有办公室或相关文职工作经验者为佳;
4.岗位2需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本人简历(附证件照,注明联系电话)、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xxsfjbgs@163.com)。
2.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两张。报名地点:金溪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朱颖,联系电话:0794-5397622。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6日。
五、考核程序
1.金溪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列入考核对象。
2.金溪县司法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岗位匹配情况(相关法律知识考察)、文字写作能力、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工作适应能力、以往工作经历等内容。考核不设统一时间,报名先通过者先考核,岗位招满为止。
3.考核通过的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和政审,具体事项由金溪县司法局另行通知。
4.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要求参加上岗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的要求。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1.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与金溪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2.福利待遇:月工资2000元(含下乡费),试用期后为其办理社保和医保(单位应缴部分),根据工龄按月工资增加50元逐年递增,享受工会福利。
3.金溪县司法局对招聘的执法辅助人员实行一年度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4.因放弃资格、考核不合格、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培训不合格或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金溪县司法局根据此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补充。
七、其他
本公告由金溪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http://www.jinxi.gov.cn/art/2020/11/30/art_10613_3590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