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文化馆选用工作人员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馆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杭州市范围内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计划
本次计划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用范围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选用对象为杭州市范围内的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选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形象良好;要求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2.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财务或有过财务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无任何违纪行为及处分记录。
7.如为萧山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区外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还需具备以下情形之一:(1)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具有全日制硕研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符合我区紧缺专业人才需求;(3)配偶工作单位隶属萧山区(不含钱塘新区),且户籍在萧山区;(4)父母一方年龄较大或者生活不能自理,户籍在萧山,且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选用: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无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未满3年;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用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在萧山人才网、萧山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选用公告。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萧山人才网、萧山区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下载《萧山区文化馆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传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715794660@qq.com)。邮箱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12月4日下午3点。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选用单位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报名表一份(需本人签字,经所在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萧山区文化馆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察
由选用单位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考察人选,本次不设岗位报名比例,但面试不到及格分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察环节。最终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用人选。
(五)公示
拟选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属不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2.报考者需要先取得现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文化馆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83869068。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馆
2020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0/11/26/art_1229292698_3813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