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昌宁县2012年公务员考录考核政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市级的相关要求,昌宁县2012年公务员考录考核政审工作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录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统一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考核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二、政审方式
考核组通过考核,到考核政审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查其违法违纪情况,由派出所签署政审意见。
三经考核政审,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制、反对言行的;
(二)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有结论或尚未有结论的;
(三)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及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上班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岗位的;
(五)思想作风不正,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违反党的民族政策或违反外事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造成一定后果的;
(七)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参与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它党纪、政纪、法律、法令的;
(九)无毕业证原件或弄虚作假的;
(十)有其它不宜录用问题的;
(十一)考录人民警察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2012年9月12日至9月17日。具体时间由考核政审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考生,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登录昌宁县党建网、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自行下载《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核材料》、《云南省公务员招录政审表》、《云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样表,填写相关内容,不改变样表格式(已设置成16K),考核政审时向工作人员提交电子文档。
(二)考核材料须填写被考核人的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表现、存在问题。政审表、录用审批表须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三)考核政审时交近期小一寸证件照片2张。
联系电话:0875-7131388 0875—7130361
附件:1.《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核材料》(样表)
2.《云南省公务员招录政审表》(样表)
3.《云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样表)
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