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义乌市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义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义乌市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2、义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义乌市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需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数据分析能力,有相关文字工作经历着优先;
2、应聘义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驾驶员岗位需取得准驾车型C1及以上驾照(驾驶车辆为手动档),驾龄2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后出生),有相关机关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其他相关要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热爱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恒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19日—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点:义乌市宾王路378号B座607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85366066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简历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
3、同一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彩色);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工作思路、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入岗手续并签订《雇员劳动合同书》,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初次聘用期为1年(含试用期),工资按《义乌机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金华市生态环境义乌
2020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yw.gov.cn/art/2020/11/19/art_1229134902_3699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