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省委、省政府实施“区域共同发展”“加快苏北工业化”“实现宿迁更大突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载体,是苏州、宿迁两市紧密合作共建的新型工业园区,是两市政府间最重要的合作项目。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是按现代化标准兴建的园区第一所九年一贯制公立学校,来自苏州名校的管理团队全程参与规划、建设和运营。学校分设南北两个校区,占地166亩,有标准教室140个,可容纳学生6300余人。2016年秋季首年开班,目前现有137个教学班,6000余名学生,教师423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校备案制教师140名(其中江苏师范大学考点安排招聘计划44名左右,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淮阴师范学院、南京晓庄学院等5个考点的招聘计划另行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本次招聘不面向定向生、委培生。
择业期规定。择业期为毕业后两年内,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教师资格证规定。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本次招聘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8日至2002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4.志愿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留党(留校)察看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5)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之一。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1月18 日9:00—11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11月22日20: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23日8:00—12:00;报名网址: http://bm.ssip.gov.cn/ 。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宣讲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8:00-10:00;报名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7#502
笔试考核时间:2020年11月23日13:30-15:00;笔试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17#502。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初审:①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或《成绩表》;⑤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现场签署试用期起1年内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和学位证书);⑦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⑥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参加其他考点的报名。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 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恕不退还。
(3)报考人员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4)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笔试
笔试内容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三)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没有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的资格复审,届时,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
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面试采取演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考察
考察人选采取等额方式确定。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天。
四、录用待遇
聘用的教师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1.5倍工资。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868213、82682123(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7—82868594(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纪工委)。
附件1: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江苏师范大学)
附件2: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18日
点此下载 附件1: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岗位简介表(江苏师范大学)
点此下载 附件2: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校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
信息来源:http://www.ssipac.gov.cn/News/20784Detail.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