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轮)
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是上海市体育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本市武术、健身气功运动项目的业务管理职能。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0年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上海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中,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116.4分及以上;
6.在2020年上海市事业单位第一轮集中招聘中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14:00至2020年11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ecloudexam.com/,选择“上海市体育局系统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轮公开招聘”栏目。
3.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后不能更改。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4.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四、应聘办法
1.根据各岗位报名材料,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在2020年11月20日10:00至16:00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4.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招聘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2153599
监督电话:63279023
附件1:2020年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第二轮公开招聘岗位简章.xls
上海武术院(上海市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111/t0035_1396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