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20年度招考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留置看护力量,切实提高我市留置看护工作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相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4人(以下简称“留置看护辅警”),其中留置看护岗位133人,留置保障岗位3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留置看护辅警100人(男性69名,女性31名)。
2.计划面向社会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和留置保障岗位人员64人(男性54名,女性10名。)
二、岗位职责
本次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及留置保障工作人员工作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监察机关留置场所警务辅助工作,主要从事看护、监控和管理被留置人员的工作,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执行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因公安工作需要,还需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范围内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招聘的留置看护辅警(包括留置保障工作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留置看护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11月6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6日之后出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6日之后出生);
(四)面向社会招聘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不限专业; 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不限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裸眼视力达到4.8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传染病的;
6.曾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相关信息还将在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上午9:00—11月13日下午18:00,共5天。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使用的证件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从高中时填起,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注:提交后要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审查通过后,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打印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携带)。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9:00-2020年11月14日12:00。审核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打印时间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面向退役士兵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退役士兵招聘岗位计划数出现缺额的调剂到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通知。
五、笔试与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考察》,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
3.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本人电子健康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成绩发布时进行通知。
1.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进行资格复审直至额满为止,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六、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能测试出现缺额的,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至额满为止。递补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40%(含民族加分),体能测试占60%,核算总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人数,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体检;笔试与体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体能测试)。
七、政审、体检
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政审需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审查,并在政审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政审与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巴彦淖尔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间如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各类别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管理办法和待遇
(一)留置看护辅警为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最低服务期1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留置看护辅警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二)留置看护辅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运行模式。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所有看护辅警的岗位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相关程序和手续进行;在转岗、离职、辞职之后,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违反执勤纪律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留置看护辅警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负责管理,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
十、工资待遇
薪酬标准按照《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并交纳“五险一金”。
十一、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考生考试前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参加考试时携带考前7天内申领的国家电子健康码彩色打印件以方便核验,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市人事考试中心。建议外出的考生及家长在考试前14天返回笔试所在地,在笔试所在地的考生及家长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的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
3、考前14天内,“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5、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本人提前报告市人事考试中心,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参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6、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考生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7、考试前,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确定能否继续参加考试或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9、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的考生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10、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自我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如有疫情变化时另行通知);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11、考生离场时,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十二、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监督指导。
4.今后留置中心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出现缺额的,可视情在此次招聘考试未聘用人员中依次递补。
5.优先聘用中共党员,退役士兵,复转军人,公安或政法院校毕业生,烈士、因公牺牲、因公负伤民警配偶及子女。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7、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咨询电话:0478-8655414(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0478-7905059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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