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强的学习、工作和沟通能力,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工作踏实,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廉洁正派、无不良个人记录,服从工作安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6日后出生),宁波大市户籍(户籍以2020年11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数 | 招聘要求 |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消防审核、验收 | 1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需要长期在窗口工作,熟悉工程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 | 城建档案管理 | 3 |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熟悉工程管理、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6日在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截止到11月1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地点: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气象路142弄116号505、609室)
3、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淘汰。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与宁波仁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海曙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7126383。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6日
信息来源:http://news.nbrc.com.cn/sydw/202011/t20201106_105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