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内蒙古银行(前身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末,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0年9月,内蒙古银行资产总额1428.3亿元;员工总数3053人;机构总数146个,覆盖自治区8个盟市,包括总行机关、11家分行(含营业部)、1家直属支行,132家支行(县域34家),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共31家(其中区内22家、区外9家),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促进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愿有志于从事金融事业,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加盟,共谋发展,共赢未来。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计划招聘共计9人,包括:银行卡部3人(信用卡档案管理岗、产品与系统开发测试岗、逾期催收岗各1人);网络金融部客服中心坐席代表6人。
各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如下:
(一)岗位职责
1.信用卡档案管理岗
(1)拟定信用卡档案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2)信用卡档案室的日常防火、防盗、防潮管理;
(3)信用卡纸质、电子档案的归档、调阅和移交等。
2.产品与系统开发测试岗
(1)负责系统及产品规划、需求制定、产品研发、系统功能测试、编写操作手册、系统培训;
(2)处理贷记卡业务各系统生产遇到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优化;
(3)优化部门各业务系统功能等。
3.逾期催收岗
(1)逾期报表统计、次级调整、催收管理、逾期考核;
(2)逾期客户分析,风险客户排查;
(3)协助分行对逾期客户开展电话催收、司法调解及诉讼等。
4.坐席代表
(1)通过客服中心操作系统,及时、准确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客服服务;对疑难、复杂类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及时共享处理结果;
(2)对于不能在客服中心操作系统解决的问题,及时、准确派发工单,并跟踪工单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客户;
(3)受理客户各类投诉和建议,及时将投诉、建议情况反馈总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负责全行各项业务的电话调查、通知、回访、营销类电话的呼出。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较强的风险合规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愿意接受挑战。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
(4)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已取得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岗位条件
(1)应聘银行卡部信用卡档案管理岗、产品与系统开发测试岗、逾期催收岗,除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经济、金融、计算机、法学类等相关专业,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1年以上商业银行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专业限制。
(2)应聘网络金融部客服中心坐席代表岗,除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女性,经济、金融、播音主持、英语等相关专业,普通话标准,音质好,形象气质佳;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数、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
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倒班制和夜班制工作;
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精通蒙语者可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初选、现场审核、考试、聘用签约等环节。
(一)报名
应聘者下载《内蒙古银行派遣制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以“应聘岗位+姓名”为主题发送至jobs@boimc.com。
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11月4日17:00(北京时间)。
(二)初选
我行对应聘者的应聘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将短信通知现场审核事宜;不符合条件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现场审核
接到通知的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事宜将在现场审核环节告知。
(五) 聘用签约
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作地点
内蒙古银行总行大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33号)。
四、薪酬福利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补贴及福利等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项社会保险。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网上简历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与事实不符的,本行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不得更改附件格式,务必保证提交的联系方式(包括E-MAIL邮箱、手机号码等)正确无误,并保证通讯畅通。若因联系方式问题造成无法收到通知的,我行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接到相关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确认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我行通过内蒙古银行官方短信平台发布相关通知信息,其他途径均未获得我行授权或许可,请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五)除电子邮件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六)本次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银行所有。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471-5180181
特此公告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来源:http://www.boimc.com.cn/homepage/notice/8678.html